案件分析丨貨物被無單放貨,這家貿易公司59569美元貨款無法收回
無單放貨又叫無正本提單放貨,是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(貨代),或港務當局、倉庫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單的情況下,依提單上記載的收貨人或通知人 憑副本提單或提單復印件 放行貨物的行為。 無單放貨一旦產生,將對外貿企業(yè)造成嚴重損失,不僅貨物被收貨人提走,而且無法收回貨物的尾款。
目前 巴西、尼加拉瓜、危地馬拉、洪圖拉斯、薩爾瓦多、哥斯達黎加、多米尼加、委內瑞拉等中南美國家,以及安哥拉、剛果等非洲國家 ,都可以無單放貨。
在國際貿易實務中,被買家無單提貨的情況不在少數(shù),比如出口企業(yè)拿到的可能不是船公司簽發(fā)的提單,而是貨代簽發(fā)的提單;船公司或銀行和買家串通違規(guī)操作;FOB情況下貨代由買家指定等。
新冠肺炎疫情對物流體系造成了比較大的沖擊,使得出口企業(yè)為完成出口而改變傳統(tǒng)的物流模式的做法或將不可避免的出現(xiàn),特別是為了趕交付日期由海運改為空運,而空運單并不具備控制貨權的功能。

下面就講述一起關于巴西的無正本提單放貨案件。
案件背景
巴西財政部于2013年5月6日起執(zhí)行1356號令。該法令對2006年10月2日發(fā)布的680號法令部分條款做出修改。根據(jù)新規(guī), 進口貨物清關完畢后,進口方可不憑正本提單提貨 。巴海關執(zhí)行的是先清關后提貨的程序,之前規(guī)定進口方或貨代在清關過程中需向海關提供正本提單、正本發(fā)票、裝箱單等文件。新規(guī)出臺后,進口方(收貨人)或貨代需拿正本提單(MB/L),去船公司換取交貨單(D/O-DELIVERY? ORDER)到海關進行清關, 清關完畢后憑海關貨物放行證明提貨,無需再出示正本提單。
據(jù)巴西財政部海關管理司解釋,本次條款修改的目的是提高貨物清關效率,簡化進口程序,不影響正常國際貿易的物權交割。但新政在實施過程中銀行、出口企業(yè)、貨代以及船代都面臨不同風險。進口商可在以下未結匯情況下提走貨物:1、船東與進口商勾結;2、報關貨物被海關外貿系統(tǒng)選擇為綠色通道通關。鑒此,提醒廣大外貿企業(yè)及相關機構高度關注可能存在的商業(yè)風險,加強風險防范。
案件基本情況
2018年10月,紹興雪瑞進出口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 雪瑞公司 ”)為向國外收貨人BELL VALLEY DISTRIBUIDOR ALTDA(以下簡稱BELL公司)交付一批織物,委托奧鈉環(huán)球物流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 奧鈉公司 ”)通過海運方式從中國寧波出運一批貨物至巴西Navegantes。該票貨物的實際價值為77539.43美元,報關價值97237.48美元,國外買家于2018年11月23日向雪瑞公司預付了17970美元貨款,剩余59569.43美元未付。
奧鈉公司接受了委托,于2019年1月1日簽發(fā)了編號為OLGM188182的全套正本HouseBL。提單載明: 托運人為雪瑞公司,承運人為奧鈉公司,收貨人和通知方均為BELL公司 ;貨物為緞紋織物、塔夫綢、迷你襯邊,裝在編號為SEGU6140950的40尺高柜中,運費預付。雪瑞公司依約向奧鈉公司支付了運費,并持有奧鈉公司簽發(fā)的全套正本House BL。
涉案貨物實際由陽明海運公司承運,寧波興港國際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實際承運人于同日簽發(fā)了編號為YMLUB232011080的全套正本OceanBL,Ocean BL載明托運人為奧鈉公司,收貨人和通知方均為奧鈉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CONLINE國際物流服務有限公司,運費到付。奧鈉公司持有YMLUB232011080的全套正本OceanBL。
2019年2月4日,涉案集裝箱在目的港被卸至目的港碼頭,并在巴西SISCOMEX系統(tǒng)辦理了相關登記。2月6日,該集裝箱被轉移至海關監(jiān)管倉庫并自動鎖定。2月8日,涉案集裝箱被收貨人提走。
雪瑞公司認為 :涉案貨物被無單放貨,奧鈉公司的無單放貨行為導致雪瑞公司有貨款59569.43美元未收回,故向寧波海事法院起訴,請求判令奧鈉公司賠償雪瑞公司貨款損失59569.43美元及利息。
奧鈉公司認為 ,貨物的確于2019年2月8日在目的港被收貨人提走,但:首先,奧鈉公司是根據(jù)目的港巴西法律規(guī)定將貨物交付目的港碼頭,根據(jù)巴西法律已完成承運人義務,承運人責任已終止,因此奧鈉公司不存在過錯,無需承擔無單放貨責任;
其次,奧鈉公司作為無船承運人仍持有全套正本Ocean BL,目的港收貨人或者進口人通過巴西外貿系統(tǒng)清關并提取貨物,奧鈉公司無法控制貨物,沒有過錯;最后,雪瑞公司未提交其與國外買方簽訂的買賣合同、出口收匯核銷單等證據(jù),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失。故請求法院駁回雪瑞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法院判決
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:
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有相應證據(jù)支持,應予以確認。同時浙江高院查明,本案實際承運人一方于2019年1月22日在SISCOMEX系統(tǒng)對貨物進行了鎖定登記,該狀況至公證時仍然存在。本案系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,二審爭議焦點為:奧鈉公司作為承運人能否依據(jù)《無單放貨規(guī)定》第七條規(guī)定免于承擔無單放貨的責任。
本案貨物雖已被無單放貨,但奧鈉公司已證明貨物是依照卸貨港所在地法律規(guī)定交付給港口當局后,在海關監(jiān)管倉庫被放貨,奧鈉公司及實際承運人并未同意或協(xié)助放貨, 案涉貨物被無單放貨并非奧鈉公司的責任 ,故奧鈉公司可以依照《無單放貨規(guī)定》第七條規(guī)定,不承擔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的民事責任。
二審法院判決:駁回紹興雪瑞進出口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來源:搜航網
我們的宗旨
搜運費網以互聯(lián)網思維顛覆傳統(tǒng)行業(yè)的信息不對稱與服務無標準的痛點,為您提供透明、公正、方便、快捷的O2O服務,在線服務產品有國際海運、國際空運、國際快遞、倉儲報關、保險、金融、物流方案策劃等,為您的進出口業(yè)務保駕護航。
友情鏈接: 日本專線物流 | 韓國物流專線 | 義烏到韓國海運費 | 義烏到日本海運費 | 日本FBA亞馬遜頭程物流 | 寧波到日本FBA亞馬遜物流 | 美國FBA國際物流 | 海運拼箱價格查詢 | 空運價格查詢 | 海運公司 | 國際物流公司 | 整箱海運費 | 空運價格 | FBA物流 | 物流運輸服務信息 | 澳大利亞FBA專線 | 印度FBA | 加拿大FBA | 阿聯(lián)酋FBA | 整箱海運費查詢 | 國際空運價格查詢 | 亞馬遜FBA拼箱價格查詢 | 亞馬遜FBA海運費查詢 | 海運空運雙清專線 | 海運空運現(xiàn)艙訂艙 | 邯鄲物流公司 | B2B | 航空速遞 | 韓國仁川海運費 | 日本大阪OSAKA海運費 | 釜山BUSAN拼箱海運費 | 澳大利亞海運價格 | 澳洲海運包清關 | 新西蘭海運雙清 | 菲律賓海運價格 | 馬來西亞海運費 | 美國海運費 | 加拿大海運費 | 墨西哥海運費 | 巴西海運費 | 烏拉圭海運費 | 阿根廷海運費 | 智利拼箱 | 秘魯海運費 | 委內瑞拉運價 | 哥倫比亞運價 | 英國運價 | 法國運價 | 德國運價 | 西班牙運價 | 意大利運價 | 芬蘭運價 | 瑞典運價 | 挪威運價 | 冰島運價 | 愛沙尼亞運價 | 拉脫維亞運價 | 立陶宛運價 | 烏克蘭運價 | 緬甸海運費 | 巴基斯坦拼箱 | 新加坡拼箱運價 | 柬埔寨運價 | 老撾運價 | 泰國運價 | 東南亞COD | 越南專線運價 | 印度尼西亞海運費 | 深圳溫州義烏買單報關 | 網絡貨運平臺 | 海運費查詢 | 巴基斯坦包清關 | 空海運雙清到門運輸FBA | 韓國空運公司運費 | 日本空運運價查詢 | 寧波拼箱海運費查詢 | 比利時拼箱海運費 | 慈溪海運費 |
Copyright © 2020 tools.mapcf.cn. All rights reserved. 浙ICP備14017836號-2